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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知识点预习:税率与征收率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13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字体:    |    默认    |   

     知识点【税率与征收率】
  一、基本税率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除低税率适用范围和销售个别旧货适用低税率外,税率一律为17%,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基本税率。  
  二、低税率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按低税率计征增值税,低税率为13%。
  1.粮食、食用植物油(包括橄榄油)、鲜奶(灭菌乳为13%;调制乳为17%);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货物。
  (1)(初级)农产品。
  (2)音像制品。
  (3)电子出版物。
  (4)二甲醚。
  (5)频振式杀虫灯等 。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劳务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劳务的应税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纳税人销售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劳务,并兼营应属一并征收增值税的非应税劳务的,其非应税劳务应从高适用税率。  
  三、零税率
  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征收率
  增值税对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征收办法,对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税率称为征收率。
  (一)一般规定
  自2009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调整为3%。
  (二)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的规定
  1.下列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继续执行,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①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②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2)纳税人销售旧货。
  ①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和旧货,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 +4%)
  应纳税额=销售额×4%÷2
  ②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和应纳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3)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①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②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③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黏土实心砖、瓦)。
  ④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⑤自来水。
  ⑥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⑦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采血浆站销售的非临床用人体血液(此项一旦选择按照6%的征收率计税,不得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4)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按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①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
  ②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③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零售的免税品。
  2.对属于一般纳税人的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按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其购进自来水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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