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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口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政府投资审计工作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10日|点击数: |字体:    |    默认    |   

  【导读】近日,贵州省江口县人民政府为规范江口县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加大审计监督力度,真实、准确的评价政府投资效益,改善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管理,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文出台了《关于认真做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结(决)算审计的通知》。通知分别就审计的范围、方式和要求作了明确规定:

  一是自2012年以来县辖区内所有政府投资项目,未办理工程竣工结(决)算审计的项目都必须接受审计。县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可延伸至以前年度。

  二是政府性投资额达2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实行必审制度,未经审计的项目不得办理工程竣工决算。如审计力量不够或专业不全的可由县审计局推荐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对20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可由项目实施单位直接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实施审计,县审计局实行审计质量抽查。

  三是要求建设单位对已完工程还未进行竣工结(决)算审计的项目,要及时统计,分别上报县委、政府督查室及县审计局备案。

  同时,对不送审或无故拒绝、拖延提供项目工程竣工结(决)算审计送审资料的项目建设单位,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将进行全县通报。

  文件的出台,充分体现了江口县人民政府对审计工作的高度重视,极大地鼓舞了审计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同时,为规范和纠正工程建设领域中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从而达到预防腐败、保护干部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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