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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注协启动2015年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29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字体:    |    默认    |   

       【导读】近日,中注协发布《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5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部署2015年全国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

  近日,中注协发布《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5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会协〔2015〕32号),部署2015年全国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

  通知要求,2015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要与“国际化建设年”活动方案要求的执业准则对标提升活动相结合。行业年度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和执业准则对标提升活动的共同目标都是促进准则落地生根、提升事务所执业质量。通过开展行业年度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加强行业监督和服务,促进事务所不断完善自身质量控制体系,提升风险控制水平和整体执业质量;通过开展执业准则对标提升活动,落实事务所执业质量主体责任,督促事务所对照执业准则自查自纠,不断提升自身的执业水平。

  通知强调,2015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和对标提升活动仍坚持“全国一盘棋”和分工协作。中注协负责组织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和对标提升活动,各地方注协负责组织在本地区注册的非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和对标提升活动。中注协将加强对各地方注协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和对标提升活动的业务指导。

  通知明确,执业准则对标提升活动实行总所负责,并与事务所内部监控相结合。总所负责组织开展全所的对标提升活动并向协会提交相关报告。事务所对标提升活动要根据自身实际,落实但不局限于事务所内部监控的政策与程序。通过对标提升活动,促使事务所执业准则落实水平上一个台阶。

  通知要求,2015年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重点对象包括业务规模较大且对行业影响较大、新批准设立或新近合并重组、涉嫌不正当竞争、投诉举报反映问题较为严重、受到监管机构关注、在最近检查周期内尚未接受检查、承接业务数量与事务所人力资源明显不匹配、与境外事务所和国内证券所合作项目较多等8类事务所。重点检查的业务报告类型包括事务所为上市公司、金融机构、非上市公众公司、债券公开交易公司、基金会等涉及公众利益实体出具的审计报告,用于银行融资或申报专项资金等特殊目的的审计报告,涉及政府融资平台以及钢铁、煤炭、农业等高风险行业的审计报告,频繁变更审计机构以及被投诉举报可能涉嫌财务造假等高风险客户出具的审计报告,业绩考核压力较大的国有企业的审计报告,高龄及报告数量过多的注册会计师签署的报告,以及涉嫌不正当竞争审计项目的报告等。

  通知还要求,各地方注协要认真落实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改革精神,深入贯彻行业“国际化建设年”活动要求,指导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执业准则对标提升活动,完善会计师事务所系统风险检查机制,提高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帮助会计师事务所提升执业质量,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促进行业科学发展。事务所应当将近年来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其整改情况作为对标提升活动的重要内容,对标提升活动反映的情况和问题也应当成为行业执业质量监管工作的重点目标。

  同时,中注协发布《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5年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会协〔2015〕33号),对2015年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和执业准则对标提升工作做出具体安排。(来源:中注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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