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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1县市区党政正职接受审计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11日|点击数: |字体:    |    默认    |   

        昨从省审计厅获悉,今年将对31个县市区党政正职开展审计,2年内将对全省县市区党政正职经济责任审计实现全覆盖。

  省政府经济责任审计专题会议要求,将2011年底县(市、区)换届以来99个县市区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全部纳入审计范围。至去年底,已对41个县市区进行了审计,对尚未审计的58个县市区要在2年内完成审计。

  审计内容主要包括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商住用地出让、基本建设管理、国有矿产资源出让、财政收支管理、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群众反映事项7个方面的情况。其中,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重点审查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仍然公款大吃大喝、公车超编超标、公费旅游、收送礼金和有价证券、私设“小金库”、超标准接待、滥发奖金和津补贴、违规修建楼堂馆所、违规举办庆典等方面的问题。

  为切实提高审计整体效能,省审计厅从省、市、县三级审计机关抽调220多名审计人员,编成31个复合型审计组,灵活运用“上审下”、“交叉审”、“结合审”的方法,集中力量打攻坚战。

  同时,对2011年以来尚未审计的9个市(州),也安排在2年内审完,其中今年安排对4个市(州)政府主要领导干部进行审计。(来源:荆楚网-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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