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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知识点预习:关税缴纳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04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字体:    |    默认    |   

      知识点【关税缴纳】
  1.进口货物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出口货物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向货物进(出)境地海关申报。
  2.在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的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3.关税纳税义务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在国家税收政策调整的情形下,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海关总署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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