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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知识点预习:混合销售行为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21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字体:    |    默认    |   

      知识点【混合销售行为】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
      一般情况下,以缴纳增值税为主的企业的混合销售行为交增值税,以缴纳纳营业税为主的企业的混合销售行为交营业税
  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
  (1)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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