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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知识点预习: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14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字体:    |    默认    |   

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
(一)成本法的定义及其适用范围
成本法,是指投资按成本计价的方法。
下列情况下,企业应运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
1.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得利益。控股合并的控制形成母子公司。
2.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1)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共同控制与合营企业相联系。
(2)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利,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指定。重大影响与联营企业联系。
(二)成本法的核算
1.“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反应取得时的成本
2.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
借:应收股利(按照持股比例计算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
 贷:投资收益
3.计提减值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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