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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审计师考试审计专业知识:股东权利义务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3日|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字体:    |    默认    |   
  五、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股东通过公司的利润分配、转让公司股权获得投资收益。
  有限公司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股东基本义务是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期足额缴纳认缴的出资;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或抽回股本。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所以股东应该受公司章程的约束。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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