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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统计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09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字体:    |    默认    |   

 

关于201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社厅发〔2011〕1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

  根据201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与国家统计局有关部门协商,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统计专业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72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20分),高级成绩 该内 容 由 中 审网 校 所属 www.au ditcn.com达到90分为合格(试卷满分为150分)。

  二、由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向各地发送201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 该内 容 由 中 审网 校 所属 www.au ditcn.com光盘和合格人员名单。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资格证书发放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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