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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200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新旧制度并存

发布时间:2009年01月15日|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点击数: |字体:    |    默认    |   

项目

2009年以前

2009年以后

考试政策的变化

考试不分阶段

考试分为专业阶段、高级阶段、英语测试

五年内通过五科颁发注册会计师非执业证书

专业阶段:五年内通过六科颁发获得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专业资格证书

高级阶段:一次性通过综合测试(一科)颁发注册会计师高级资格证书

英语测试:一次性通过颁发英语水平测试合格证书

报考条件

大专及以上

专业阶段报考条件待定,估计不会变

高级阶段需通过专业阶段全科考试,并有1年以上工作经验

英语测试需通过专业阶段全科考试

考试科目的变化

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税法、经济法

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税法、经济法

新增: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综合测试、英语测试

考试内容的变化

会计(含英语附加题)

审计(含英语附加题)

财务成本管理(含英语附加题)

税法

经济法

会计(无英语附加题)

审计(无英语附加题)

财务成本管理(无英语附加题)

税法

经济法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新增)

英语测试(新增)

综合测试(新增)

考试形式

A、B卷中选取一套

题库随机抽题

考试次数

每年1次

每年1次

考试时间

9月第二周

待定

政策过渡

2009年前报考,如2009年考试结束时通过了五科可以获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否则按新制度继续参考,原成绩该内 容由 中 审网 校 所 属ww w .aud itcn.com有效;2009年第一次报考或之前报考一门都未通过者,直接按新制度实行;2010年及以后直接实行新制度。

  注:2009年注会考试新旧制度并存,根据“政策过渡”项的要求,不同学员的适用不同制度!请广大考生根据自己的情况做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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